1)鋼絲網增強聚乙烯復合管工程設計應符合國家有關設計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定的要求。鋼絲網增強聚乙烯復合管管道系統(tǒng)的設計流量和水力計算,用于室外地埋式給水管道工程時,可以根據現(xiàn)行國家標準《室外給水設計規(guī)范》進行計算和“給水鋼絲網骨架塑料(聚乙烯)復合管工程的技術規(guī)范” CECS 181:2005
2)鋼絲網增強聚乙烯復合管管道工程應采用鋼絲網增強聚乙烯復合管配件。用于連接管道的管道,配件和各種接頭必須符合現(xiàn)行國家產品標準的要求,并應由專業(yè)工廠生產和供應,并具有相應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工廠資格證書。
3)室外地下鋼絲網增強聚乙烯復合管道應埋在地層的季節(jié)性冰凍線以下,且管頂土壤覆蓋高度不超過6m;在巷道或農田下時,管頂?shù)耐寥栏采w高度不應小于1m;在綠化帶下,其應不小于0.7m。對于平行于建筑物外墻的管道,當管道的底部高于墻壁的底部時,管道與墻壁的外蒙皮之間的凈距離應不小于1m,并且管道的頂部應不小于0.5m。
4)埋入式鋼絲網增強聚乙烯復合管不得在結構基礎下通過。與其他市政埋地管道交叉時,不得在排水管道和供熱管道下交叉。交叉管道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200mm;跨越或平行于加熱管線鋪設時,不應將管線鋪設在加熱管線周圍土壤溫度高于40℃的區(qū)域;如果必須安裝在土壤的高溫區(qū)域,則應對管道采取隔熱和隔熱措施。
5)同一管道系統(tǒng)應使用相同的連接接頭。埋地管道應采用電熔連接接頭。使用法蘭接頭時,應根據現(xiàn)場土壤條件對法蘭和緊固件采取相應的防腐措施。鋼鋼絲網增強聚乙烯復合管與其他不同材質的管之間的過渡接頭應采用管廠提供的配套連接接頭。